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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棋俱乐部  
  新应氏围棋规则 第四章 比赛  
  第十一条 比赛对每一局棋和每一手棋应限制时间的上限,根据不同比赛由 比赛组织者确定。
第十二条 任何比赛,总局数规定为偶数。参赛的一方在奇数局执黑,另一 方在偶数局执黑。胜负由总局数的积分来判定。胜一局得2分,负 一局得0分,和一局得1分。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新应氏围棋规则有如下优点:
  1、弈棋规则十分简单,只有三条,概括为16个字:“执黑先行,轮流着 子,每手一枚,逢空可置。”即使从未下过围棋的人,拿起来就会下, 理解规则,连小学生也不困难。从我们的规则本身也可以看出来,整 篇叙述,不用任何图例就清清楚楚。
  2、无“禁着”给了棋手充分的自由,而且带来了棋局的更多的变化。应 昌期先生的“除穷任择”是对围棋规则的发展,本规则没有“禁着”, 是应氏规则的延伸。
  3、“无为终局”的判据是本规则的精髓,利用它我们解决了“变穷”和 终局两大问题,从而使所谓“三劫连环”,“盘角曲四”以及“局终 粘劫”等等问题都迎刃而解。特别地,我们为1948年吴清源大师和岩 本薰棋局的纠纷及1959吴清源大师和高川格的争论找到了理论根据。 可以这样说,本规则已经解决了现有围棋规则所遇到的所有困难。下 面分别给以阐述:
  (1)“打劫”问题:按照本规则,“打劫”已仅仅是棋手行棋的方法, 而不再是规则需要限制的行为。所以本规则中我们没有定义“打 劫”,它已和“立二拆三”、“金鸡独立”等棋形一样成为棋手 们根据“规则”演绎出来的技巧。
  (2)“越环再搅”与“无为终局”:传统的围棋规则规定“三劫连环” 为和棋,这是传统规则的无奈。应昌期先生创造了“劫分争搅”和 禁止“越环再搅”的规则,部分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除了规则 所遗留的问题外,规则的本身较为复杂是其缺点,以至围棋的高手 和资深的裁判还往往在行棋过程中已经“越环再搅”而浑然不觉。 新应氏围棋规则则无须去判断劫之争搅,而只用简单的盘面比较就 巧妙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3)世纪纠纷,自有定论:
  (4)“单劫须粘”:“单劫应无条件粘上”是传统围棋规则的一个“规定”。 在我们的规则中无须作此规定,它是规则推出来的自然结果:如黑方 有单劫不粘,则白可提去,因为已是单劫,黑无其他作为,立即提回 则成“无为”,白可再提而终局,结果黑方徒失2子。
  4、传统的棋规规定除了一方认输,另一方无论有多大的优势也不能在中途提 出终局,除非他自己认输。这是不合理的。如果某一方判断自己在每一个 局部都绝对胜出,他就没有必要陪着对方消磨时间,可以提出终局。如果 没有争议,大家都节约时间。如果有争议续弈,当然,他将在每一个局部 都会丧失“先手”。但是,即使付出这些代价,他仍然判断自己胜券在握, 何不让他早早得胜回营呢。
  5、裁判规则严格、具体,没有歧义性。把“劫分争搅”,“变穷”和“搅穷” 这些复杂的判断避开,仅仅用判断盘面是否变化的“无为”来引导棋手。 这是机械地比较,无可争辩,不会出现虽已“越环再搅”而棋手和裁判还 都在云雾中的窘境。
  6、绝对的公平:虽然现行的围棋规则对对局的双方都是一样的,但是由于对 局的两方必然地会有一先一后的区别,所以给满足公平性的规则的制定带 来了困难。现行围棋规则规定先行者即黑方贴7目半,日本围棋规定黑贴5 目半,应氏规则规定黑贴8点。到底那一个公平呢?笔者已经证明,存在 一个贴目数t,使得规定黑方贴t目,在双方下着都“完全正确”的情况下 是和棋。也就是说规定黑方贴t目是公平的。但是,我们现在尚未求出这 个t。5目半,7目半和8点都可能会有利于其中一方而不利于另一方。因此, 本规则规定,任何比赛都采用双局制,参赛两方各一半执黑,一半执白, 使规则本身没有解决的不公平性得到平衡。这里,笔者也建议其他的棋类 比赛都采取双盘制,抵消先后行棋对棋手的不公。
  7、本规则体现了鼓励进取,鞭策懒惰的思想。无“禁着”带来了围棋的许多 变化。对走出无所作为的“无为”之着者近乎苛刻的要求体现了鼓励棋手 开拓进取,不轻言放弃的精神。特别是对尚有可开拓的“荒空”而轻言“ 无为”或直接请求终局的棋手判“懈怠负”。
  应昌期先生曾经悬赏5万美元征求应氏围棋规则解决不了的问题。笔者下面给 出的棋例,用现有的应氏规则就难于回答:
  (1)一盘棋,共走了6手,前2手是黑白各走一个对角星,以下4手是黑白 依次两个“虚手”。
  (2)图五黑空和白空中均有做活一块棋的空,但是两位棋手却采用了如下的 着法:黑和白都轮流向对方的空中一个一个地填子,直到填满自尽,周 而复始。也许,这两个“棋手”有点古怪,但是,规则并没有禁止这样 下,棋手这样下了,裁判怎么办:什么时候终局?孰胜孰负?怎样回答?
  (3)“虚手”生出来的无穷劫:忽略图二左上的结构,右下是摇头劫,按通 常规则,劫材用完就不能继续打下去了,但按应氏规则,“隔虚可以提 劫”,“虚手”是用不完的劫材,双方可以无休止地打下去。
  然而,按照我们建立的新应氏围棋规则,第一例由于存在“荒空”,可立判 首先走出“虚手”,也是一种“无为”的黑方负;对于第二例,当白方走出第一 个填满自尽时已第一个走出了一个“无为”,被视为“请求终局”,黑方的着法 也是一个“无为”,表示“同意终局”,裁判即判终局。此时的盘面比图五只在 白空中多了一子。这个子是死棋,提去。计算实地,结果是各得24又1/2子。第三 例更简单,因为“虚手”必“无为”,不会成为无穷劫。
  应昌期先生所创立的应氏围棋规则在一定程度上补充和完善了传统的围棋规, 他的“提证死活”和“除穷任择”的思想富有启发性。愿新应氏围棋规则的创立 给围棋事业的发展打开又一重湛蓝的天。

参考文献
[1] 应昌期,应氏计点制围棋规则 [M],应昌期围棋教育基金会,1991,1-18;
[2] 刘善承主编,中国围棋 [M], 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蜀蓉棋艺出版社,1988,1195-1221;
[3] 张如安,中国围棋史 [M],团结出版社,1992,10-45;
[4] 藤泽秀行,胜负与艺术 [M], 百花文艺出版社,1995,1-30;